央企用人权要尽快交给董事会
法制网记者 辛红
内容提要:
央企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规范的董事会,以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
但建董事会面临难题:董事长、董事从哪里来;如何让董事长不干总经理的活儿等等
建立规范的董事会,通过董事会运作实现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目前是国有企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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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资委的消息表明,中央企业中董事会试点企业已达19家,共选派65名外部董事,其中14家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
“这个压力最大。”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天在谈到2010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说。
他坦陈董事会建设面临难点,一是董事长、董事从哪里来?以前大多是从总经理中选,但总经理不见得能当好董事长,合格的董事长难找;二是董事会负责决策,总经理负责执行,从法律上讲职责是明确的,但如何让董事长不干总经理的活是个难点。严格来讲企业是不存在“一把手”的,但若董事长什么都抓,总经理就不好干了。
2010年迫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规范“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国资委要求已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用人权要尽快交给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李荣融说,建起董事会,国资委并非没事做,可以提出提名标准、岗位要求并监督管理。同时国资委还要授权董事会行使重大投融资决策等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尽快形成各机构有效运行和制衡机制。
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后,国资委的精力将更多在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上。一直走在改革前沿的深圳市从1987年就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并从1987年开始探索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而这两项工作都是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即将开始的重头动作,深圳的经验因此格外引人关注。
深圳市国资委主任郭立民表示,深圳在1990年代初期逐步探索形成了“市国资委(国资办)、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
“新的投资控股公司就是一个筐”,郭立民说,它既是国企退出的平台,又是接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平台,国资委没有必要直接持股的也由新公司管理。虽然有充分的授权,但国资委对哪些需要改制重组,职工安置方案如何等都直接加强监管。
对于企业分红,郭立民认为不应该过度。据悉,自1997年开始第一次向人大报告收益预算报告以来,深圳几年来共收取110亿国企收益,主要用于改制成本和资本再投入。目前,深圳国资委还直接持有4户上市公司的股权,据悉,国务院国资委也将探索直接持股的形式。法制网北京1月25日讯(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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