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4日公布,根据该改革方案,广州市将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改革中涉及调整、撤并的机构一共有29个。调整后,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从49个精简为40个。此外,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新华网广州9月24日电(记者肖思思)《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4日公布,根据该改革方案,广州市将围绕建立“大城管、大交通、大文化、大建设、大水务、大林业”以及“统一城乡规划、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科技与信息化”,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在24日召开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和平介绍,本次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理顺职责关系,按照分级管理、各有侧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级市的事权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
在调整政府工作机构、建立“大部门体制”方面,广州市将组建市科技与信息化局,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划入该局;组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划入该局;组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建设委员会有关城乡建设的职责,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等设施建设及其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的职责划入该委;组建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划入该局;组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城市管理职责,市市政园林局的燃气行业管理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职责,市建设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划入该委;组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市政园林局的城市绿化、公园管理的职责,原市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园林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分配等职责划入该局;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等。
改革中涉及调整、撤并的机构一共有29个。调整后,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从49个精简为40个。此外,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广州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广州本次机构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有新的突破,那就是把不该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做到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杜和平说,“在理顺职责方面,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尽可能避免主次不分、推诿扯皮等现象。”
杜和平透露,预计下一步“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工作完成后,广州市政府机构中领导职数总量、行政编制比改革前有所精简。机构改革后,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将减少1200多名。广州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在2009年底前初见成效,2015年前基本完成。在2010年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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