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新闻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焦点图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视频播报
更多>>

      导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滚动]

    侵权责任法规定 高空抛物伤人邻居要连坐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详细]

    更多>>

    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人事任免

    更多>>

    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通过法案

    SPECIAL SUBJECT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
    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1、首次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2、继续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国防动员法草案、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3、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议案;
    4、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详细]

    我来说两句

      第十一次会议回顾:人事任免
    袁贵仁接任教育部部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0月31日经表决决定,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一决定…[详细]

    李晓峰任命为中国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10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高来夫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李晓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详细]
    原教育部长周济任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
      11月1日下午,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匡迪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中组部副部长李建华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关于周济同志任中国工程院党组副书记的决定…[详细]
    李如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10月31日,第十一届第十一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如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尹晋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详细]
    袁贵仁接任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现年59岁。1978年,袁贵仁考取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他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历任该校社科处处长、副教务长、副校长、党委书记、校长。2001年,被任命为教育部副部长…[详细]
      第十次会议回顾:人民武装警察法
    为什么要制定《武警法》?

      目前,武警部队执行任务的依据主要是中央文件、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规定,密级较高,知情范围小,特别是武警部队处置群体性事件、骚(暴)乱事件时用兵动枪规定等,人民群众并不知道,国际社会更不知悉,因而常有公民和组织提出质疑、甚至责难…[详细]

    《武装警察法》来之不易,意义重大
      1995年,初次提出了立法报告,后因故未能继续推进。2002年11月,再次向中央军委提出立项建议。2003年至2009年连续被列入中央军委立法计划,2007年至2009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2008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详细]
    武警权责明确和规范
      人民武装警察法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的安全保卫任务予以明确规定。武警有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等八项任务,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可以采取五项措施…[详细]
    武警部队将如何贯彻执行《武警法》?
      各级要以学习贯彻《武警法》为契机,大力掀起练兵热潮,努力把部队执勤处突反恐维稳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宣传汇报,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创造有利条件。 [详细]
    人民武装警察法
    人民武装警察法获表决通过
      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部队的性质、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义务和权利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详细]
      第九次会议回顾:保守国家秘密法
    12种行为被警告和罚款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非法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等12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却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详细]

    单位违规泄密直接负责主管人将受处分
      草案规定,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严重危害国家秘密安全或者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详细]
    互联网成泄密重灾区
      近年来我国在贯彻保密法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在于:定秘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保密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保密管理方式和手段与保密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保密技术经费紧缺,防范技术落后。[详细]
    新保密法打破“一定终身”
      全国人大对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的立法调研中发现:定密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这是多年来国家秘密确定体制的症结。不久前,国家保密局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只有先把密定准了,才能做到既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详细]
    保守国家秘密法
    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这次修改主要是因为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让保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详细]

    相关专题

    更多 >>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