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拥堵费的鼻祖,成功典范 |
新加坡是全球第一个征收车辆拥堵费的国家。1975年新加坡划出最拥挤的约720公顷区域(占领土总面积的1.2%)为限制区,在交通高峰期进入该区的车辆都要缴纳拥堵费。这个办法果然见效了:中心区高峰时段交通量下降了45%,乘坐公交出行率增加了近50%。1998年,电子道路收费系统启用,收费的标准有好几档,出租车、轻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汽车以及摩托车等不同车型,车载单元也不一样。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是免费的。管理部门还可根据车辆的平均车速来调节收费标准:车速慢了就增加收费,车速快了就减少收费。电子道路收费系统在新加坡已服务13年,运作非常成功。一个新加坡朋友说,在市中心最拥堵的时段,车辆的平均速度也能达到每小时20公里至30公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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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仅短期有效,所收费用被浪费 |
从2003年起,伦敦开始征收拥堵费,从最开始的每天5镑逐年增长,今年已经涨到10镑(约合人民币106元),逃费的罚款60~180镑不等。车辆拥堵费征收方案出台后,虽然钱收了不少,达到了8亿英镑,但交通状况却无改善。其得失有三。其一,不具有长期效应。推行拥堵费之初,还有一点效果,但没过多久,拥堵持续上升,一切如故,甚至越收越堵。其二,拥堵费被浪费。征收拥堵费的主要目的,本来是缓堵,拥堵费应用于改善公共交通。但是,伦敦征收的拥堵费,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在削减,不少费用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很显然,作为一种排堵保畅的手段,征收拥堵费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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