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两天有两件与人权有关的新闻引起网友们的兴趣,一件是美军在伊拉克虐待战俘的问题,在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还有一件两个日本男人在大连暴打两个中国女人。网友一天发了27000多条评论,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两件事?我们今天很高兴请来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楠来教授与我们进行交流。请您先就美军在伊拉克虐待战俘的问题发表一下看法,这个问题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 现在有些网友认为虐待战俘是少数美军的个人行为,也有人认为是美国这个国家整体人权的问题。
1. 为什么说虐待战俘的行为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谴责呢,从国际法来看,美国不仅违反了条约法,而且违反了习惯法。虐待战俘是一种严重违反国际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一种行为。美国是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日内瓦公约的基本精神是对于战俘的人格尊严应当充分地尊重,不能对他们进行侮辱,不能对他们实行酷刑,要维护这些战俘应有的权利和人格尊严。
刘楠来:现在媒体上报道得很多是美国在伊拉克设立的监狱里面对囚禁的战俘进行虐待,这些受到了广泛的注意。不仅是伊拉克人民,美国的人民,也受到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注意,这些国家里面有和美国共同出兵进军伊拉克的英国,也包括一些反对美国入侵伊拉克的国家。这个问题应当说是受到了全世界普遍的谴责,这个问题如果从法律上来讲,它是一种严重违反国际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一种行为。怎么对待战俘,国际法上有明文规定。在上世纪20年代,国际上制订过一个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929年制订了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1949年又签订了一个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这两个公约的名称一样,但是后面这个公约里面对应当给予战俘什么待遇规定的更加详细一些。
这两个公约有很多规定,但是有一项基本的原则和规定。对于战俘的人格尊严应当充分地尊重,不能给他们不人道的待遇,不能对他们进行侮辱,不能对他们实行酷刑,要维护这些战俘应有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这是这两个国际公约的基本精神。在伊拉克战俘发生的这件事情,总体来讲是违背了这两个公约的规定。美国是这些公约的缔约国,承担了遵守这些公约的义务。而且应当说像这些规定也不仅仅是由条约法规定的,还是国际习惯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没有参加日内瓦公约,也应当遵守。为什么说虐待战俘的行为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谴责呢,也就是这个原因。你不仅违反了条约法,而且违反了习惯法。美国对这种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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