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 |
法律突出了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明确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持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详细] |
☉单位和个人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将获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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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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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水土保持违法处罚力度 最高罚50万 |
法律规定,对三种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行为且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详细] |
☉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考核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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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具有公益性、综合性、社会性、长期性等特点,必须由政府统一组织推动,长期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显著成效。从法律上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将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与政府工作考核和评价直接挂钩,对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提高治理成效将发挥积极作用…[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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