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说,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成了“相信上访”。7名被告家属称量刑过重,组成上访队,声称要“学习”唐慧…[详细]
二审胜诉,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最后的勇气与担当,也印证了劳教制度之“恶”的存在。虽然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持,但人身自由和精神损害两方面的赔偿,已经在法律上完成了对劳教受害人唐慧的救赎…[详细]
2012年8月2日唐慧被劳教一年半。
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员会撤销永州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2013年1月22日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4月12日永州中院驳回唐慧的赔偿请求。
2013年7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做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
·劳教制度为中国独有,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等措施。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闪动闹事等,是劳教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的行为。瓮安群体 性事件后,曾要求对涉事者不劳教。而今群体性事件多发,如果废除劳教制度,主管部门担心对 “维稳”不利,对废除劳教多有腹诽。[详细]
山东对卖淫嫖娼的男方,一般是治安拘留加罚款,而对女方则一次收容教育,二次 劳教。而北京不管男方女方,都是一次收容教育,二次劳教。而重庆不会劳教。河北女子劳教所 中,曾经70%以上人员是卖淫女。[详细]
2012年8月10日,为“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不断上访的唐慧获释。此前永州 市劳教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半。据北理工某教授研究,因上 访被劳教的,甚至占全体上访人员的18.8%。[详细]
去年8月12日,河北秦皇岛开发区捣毁特大传销窝点,抓获103人,7名重要传销组 织人员被劳教。据劳管所官员介绍,因非法传销被处劳教的人,是仅次于因盗窃和寻衅滋事而被 劳教人员数量的第二大劳教群体。[详细]
因在微博上转发评论,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劳教。而此前 方洪(网名方竹笋)因发表讽刺李庄案的“一坨屎”的打油诗微博,被劳教一年。两案件都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废除劳教之声再次高涨。[详细]
2011年5月31日,19岁的山西青年范某涉嫌在北京西站南广场售票厅,向旅客高价 倒卖一张火车票被抓获,2010年,范某就曾因因涉嫌高价倒卖火车票被拘留,由于范某屡教不改 ,多次进行违法活动,被劳动教养一年。[详细]
某男子吸毒被拘留,因担心受到劳教,自首说自己盗窃了2000元钱。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为规避劳教,行政案件转成了刑事案件,令人啼笑皆非。除了吸毒者,赌博和未成年犯罪人员也是被劳教的主要对象。[详细]
新京报:你当“村官”时经常组织群众唱红歌,但在劳教所尽管唱红可以减刑,但也从不唱,为什么?
任建宇:我当“村官”时,组织红歌会是我的职责,我要尽职尽责。但在劳教所,我是一个人,就可以随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不喜欢“唱红”,也觉得“唱红”没意义,不能促进经济发展。[详细]
李岩,北京新安劳教所一大队“戒赌班”民警,三级心理咨询师。2010年,他所在的大队对赌博成瘾的劳教人员试点开设了劳教系统首个“戒赌班”。“戒赌班”只针对赌博成瘾者,参加“戒赌班”须自愿,同时也要获得赌博成瘾者家庭支持。
治疗时最难的是心瘾一关。“戒赌班”针对心理的疗法尤其多,用于一对一治疗的主要有音乐冥想、橡皮筋疗法等,而在团体课程中目前用得最多的是“我是木偶人”、“让我告诉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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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场所是国家财政拨款,劳教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较低,待遇普遍不好,经费保障不足,为了解决经费和被劳教人员生活问题,强制劳动被一再强调,自己创收养活自己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为了免于劳教,向劳教所工作人员和地方相关领导行贿也成为很多人的选择。[详细]
劳教所综合教学楼内分布着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心理咨询室和多媒体教室等。在图书阅览室中,则摆放着上千本种类繁多的书籍。“劳教人员只需提出申请,就可以定期到图书室借阅。”石家庄市劳教所教育处处长高秀丽说,图书室是由石家庄市图书馆联合成立的流动图书站,图书还会定期更新。
参观人员来到5层楼的劳教人员生活中心。刚进楼就看见宿舍内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床上是整齐的床单、“豆腐块”被子、旁边是一尘不染的桌子。不仅如此,几乎每间宿舍内都摆有鱼缸和鲜花。[详细]
与阅览室同层的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内,装饰十分独特:一面海绵墙上破着几个口子,一个海绵做的假人立在旁边。
“这是一间宣泄室,是让劳教人员在烦躁时使用的。”高秀丽说,劳教人员往往情绪容易激动,如果长期憋闷,反而会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详细]
废除劳动教养在法学界有极大的共识性,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废除劳动教养的八大理由:违反宪法;违反《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原则;违反正当法律程序;违反罪刑相当的要求,显失公平;严重侵犯公民权利;成为地方政府谋政绩与谋利的工具;成为不稳定的根源,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违反国际义务,有损国家形象。为何如此“恶法”能一直存续57年?
著名律师迟夙生曾经表示,由于劳教制度缺少基本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比较“好用”,随意性很大,很能体现领导者个人意志,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将劳动教养高频率使用,甚至对于个别长期上访户,让设在公安局的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盖上章,就将其送进了劳教所。大学教授于建嵘认为,在一些地方劳教制度“已沦为了地方政府官员假以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
我国不是“零门槛入罪”,对于入罪采取了定性+定量的标准,如果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但并不具备量方面的要求,此时刑法便无法处理。例如,经常性的小偷小摸,依据刑法处罚不了,单靠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最长20天,处罚力度不够,这个时候可能就需要类似于劳动教养的制度。
“(劳教制度)改革最大的阻力在于,每个地方政府都希望保留这个他们认为威慑力和效率都非常高的管制手段。”律师李方平说。改革劳教制度异常艰难的原因在于立法机关难以处理部门利益之争,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必须考虑“从更高层面解决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之争”。[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