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军纪委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作为205名中央委员中的一员,作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现役最高军衔者(中将),杨金山之事,堪称四中全会人事变动中最出人意料的一笔。
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有13名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被撤销职务,受到党纪处分...[详细]
在中共90多年里,历届四中全会都对中共的发展前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而中国的命运也往往因为“四中全会”而改变...[详细]
法治的意义重大,在中国当下则更显重大。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法治是人权的屏障,法治是政治权力稳定交替的基础,法治保障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一趟高速前行的列车,法治就是铁轨,法治是坚固还是脆弱,将决定中国未来能走多远。
要真正建立法治国,就必须继续大力建设中国的法律体系。虽然2010年底,全国人大宣布我国已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很多法律是相当简陋的。法律规则越匮乏,司法的自由裁量权越大,它就必然要成为商品,在市场上寻租。这也是中国法治失败的一个重要技术根源。
要真正建立法治国,执政者必须对过去在政法层面上的错误和恶政进行彻底的清理。对政治官员的追责,除了经济腐败,还应包括对过度维稳产生的对法治的伤害。中国的发展需要长治久安的环境,但真正的稳定不可寄托于强人政治,最好的手段不是维稳而是法治。
建立法治国,是执政党推进国家前行的最重要手段,也是执政党给予人民的最大福利。
编者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法必须大于权,决不允许权大于法。办任何事情都不能超出法律的范围,法律的约束应要像影子一样,时时跟随。”但着眼现实中,权大于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对公民权利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他的手铐连着脚镣,脊柱已经变形,小腿神经早已坏死。姐姐念建兰说:“司法要保障人权,最起码要像个人在监狱里,像个人活着。念斌说他连一只狗都不如,狗打一下还会跑”...[详细]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酒后枪杀孕妇”的原平南县刑侦大队民警胡平,执行了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胡平身为人民警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滋事,向无辜群众开枪,致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详细]
作为保留死刑的少数国家,中国可判死刑的罪名绝对数量居世界之首。“无论犯下何种罪过,死刑犯作为生命个体,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依然是弱者。”孙中伟律师被媒体称为“死刑辩护第一人”。他的工作,便是为被告人争取那死刑复核权“10%-15%”的机会...[详细]
编者语:如果国家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私人财产,会招致怎样的后果?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早就论述过,他说:“如果……人民财产随时有受侵害的危险,那么,人民往往将财产藏匿起来。这样,当灾难一旦临头,他们就可随时把它带往安全地方”。
因征地而起的冲突事件屡见报端,这些拆迁引发的案例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当地政府的暴利作祟。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情况和各地方整改通报,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产腐败,占比高达95%,不少高官的落马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详细]
李先生谈及自身感受,他说,近些年“国进民退”,对政策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恐慌,中国社会对财富的“原罪”的追问以及不时引发的“仇富”心态让人时刻找不到安全感。如何保护自己的财富,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移民的一个理由。 惟有打造一个公平、正义、法制的社会环境,才能既保护穷人权利,又保护富人权利...[详细]
编者语:权力超越一切,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同时创造出无数权利的缺口。当这种扩张在一座城市、某一个国家肆意生长之时,个人和企业会遭其荼毒,而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亦会随之倒退。
薄熙来被指控的“几宗罪”,无不是权力外溢的结果。当这种扩张在一座城市、某一个国家肆意生长之时,个人和企业会遭其荼毒,而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亦会随之倒退。1997—2007年的10年时间,重庆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从22.64%上升到45.5%,而在2008—2011年“打黑”高峰的4年时间里,民营经济增幅降到年增幅不足1%...[详细]
2014年9月13日,李克强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详细了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4个月前,滨海新区成立了全国首个“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18个不同单位的216项审批职责归并为“一局一章”。李克强感叹,为了盖这些章,老百姓不知道要跑多少腿,甚至可能还要做很多“别的工作”,花费很多“灰色费用”...[详细]
编者语:美国前首席大法官威廉姆-道格拉斯的名言“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因涉嫌诈骗,成都女子李靖澜身陷囹圄,但从被刑拘、批捕、起诉直至判决,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针对质疑,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坦承,警方提供的案卷中确实存在瑕疵,而且一审审判程序失当,建议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详细]
季卫东(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重视程序就是重视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重视手段而不仅仅是目的。也就是要对过程和手段进行评价,强调适当性、合法性、公正性。公正程序原则要求在审理案件、进行决定的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发言机会是均衡的...[详细]
能否把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与党对司法的领导区分开来;党不能以领导政府那样的方式来领导司法,能否不干预具体个案?如何总结政法委近十年政法工作的教训? ...[详细]
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检方应主动答复...[详细]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网上协同办案,防止执行环节腐败发生...[详细]
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刑法等七部法律通过后,“它们能否严格执行,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这是建国后包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法治”这一概念。
该文总结的这次历史性审判的五条现代法律原则是:司法民主、司法独立、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这也是最早提“以法治国”的重要中央文献。
在序言的最后一段强调要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还恢复了1975年宪法和1978宪法被取消的司法独立和法律平等原则。
郑重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立下来。
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科学含义、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将依法治国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中
“政治文明”的概念。将民主、法治、人权的宪政制度的建设内容,从以往“精神文明”的概念和范畴中独立出来,成为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的一种文明形态,从而摆脱了法律工具主义的旧思维和将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混为一谈的错误观念,并提升了它的战略地位。
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标志着“人权”这个政治概念被提升为法定权利,宪法,成为人权的最高“保护者”。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包含了提高执政党驾驭法治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符合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正 在健全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4.7万人,解除社区矫正113.8万人,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只 有0.2%,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 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政法委推动政法机 关建立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
“农”与“非农”将成为历史。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 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 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最高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 台建设;最高检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司法部在监狱系统全面推进狱务公开。
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后,最高法发布建立健全防范 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守住司法底线;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完善执法办案多 项制度。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制定法官“十个不准”、检察官“八条 禁令”、公安民警“三条纪律”,划定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纪律底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 加强律师行风监督。
一旦出现案件质量问题,尤其出现冤假错案,原办案的司法人员不管 其退休、调离抑或升职,都将依据实际职责承担必要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 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今年4月,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 班在北京开班。主要目的是打牢理想信念的基础,补足精神上的“钙”。与此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强化教育培训,推进 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
目前中国政法微博总数已达2.4万,占政务微博的四分之一。31个省 级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院、26个省级公安机关、9个省级检察院、8个省级司法厅已开通官方微博。政法微博在省、市 、县三级均有分布。
1999年3月15日,“依法治国”这四个字第一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这个词语的写入如今看似平常,其实却经历了一场长达20年的争论。它关乎一场“刀制”与“水治”之争——用刀旁“制”表述法制;还是用水旁“治”表述法治...[详细]
在中国司法的发展进程中,发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严打”成为最有争议的话题。一方面,在特定历史时期,严打运动肃清了社会不良风气,保障了社会稳定,而在司法层面,战役式的严打,对法律量刑公正无疑是一次大破坏,并未日后诸多冤假错案埋下祸根...[详细]
在过去数年中,数起冤案错案被平反,并被媒体广泛报道,然而在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冤假错案难以从根源上予以杜绝。从2013年开始,“错案平反”却成了常常见诸报端的字眼:3月26日,浙江高院宣判张高平叔侄无罪;4月25日,河南平顶山中院宣判李怀亮无罪;5月3日,福建高院宣布福清爆炸案五名上诉人无罪...[详细]
“从新时期我们的律师制度重新恢复来看,我们才33岁,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我们还处于幼稚园的牙牙学语的阶段。”2012年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这样说道。建国65年来,律师的形象一直在变化:从“替坏人说话”的反革命,到“国家法律工作者”,再到有人提出“律师兴,则国家兴”。他们的命运,取决于中国法治化进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