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未配防弹衣遭网友质疑
山东泰安警察遇袭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大发感慨,认为办案警察当时如果穿上了防弹衣,也许就能避免发生意外。缉毒警察告诉记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真正穿上防弹衣的人并不多,因为防弹衣比较笨重,容易引起目标注意。
广州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缉毒警察透露,在执行侦查或抓捕任务过程中,真正穿上防弹衣的人并不多,通常是准备靠近侦查或实施强攻的警察都会穿上,因为防弹衣比较笨重,容易引起目标注意,尤其在夏天,穿防弹衣执行任务的可能性更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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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警对刑事凶案清查警惕意识不足
案情:2010年12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件; 2011年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在协助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侦查人员到案件重大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在民警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突然遭到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隔着栅栏式防盗门开枪射击…[详细]
质疑:民警对嫌犯家属进行入户清查,是涉及到一起刑事凶杀案,两嫌犯均有犯罪史,嫌犯 突然开枪民警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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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抓捕预案战术准备是否充分?
通常发生枪案主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主动跟踪的,一种是碰上突发性的,后一种比较难处理。对“主动跟踪型”的,一般都准备有行动预案,包括防弹背心、防刺手套等防范装备,且警队行动分工也非常明显,包括防护、警卫、盘查等等。 广州市公安局毒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雷虎表示:与亡命的犯罪分子狭路相逢,除了靠勇气还要靠智慧,靠前期的准备与团队的合作。“要把办案风险降到最低,只能提高业务技能,为每一单案件做好充足的准备。”…[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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