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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审计署对信息产业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11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
信息产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信息产业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齐全,基本上反映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职业技能考试资料工本费289.01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至2004年底,由各省邮电管理局代收的行业职业技能考试资料工本费,有289.0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仍滞留在一些省邮电管理局,不符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采用集中缴库方式缴库的,基层单位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内(节假日顺延,下同)逐级汇缴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内缴库;采取就地缴库的,部门和单位应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日内缴库”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预算4.35亿元。
2003、2004年,信息产业部在无项目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报基本建设项目预算4.2亿元;在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情况下,申报网络系统改造项目和通信建设管理系统等项目预算1581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试行)》中关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以批准的项目概算和签订的施工、采购合同等为具体依据,编制《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表》及说明,并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科研楼改造工程未按规定审批和实行招投标。
该项目2001年2月开工建设,但2002年11月才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298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0万元),至2004年底财政已拨款1560万元,但该项目设计和监理单位的确定,未经过招投标程序。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信息产业部将应缴未缴的财政专户款尽快清缴,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和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和约束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息产业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部署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对行业职业技能考试资料工本费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与相关单位联系,并已收回部分欠款上缴财政。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相关单位注意吸取经验和教训,抓紧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